浮式起重机在工作的过程中司机接班时,应对制动器、吊钩、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。发现性能不正常时,应在操作前排除。开车前,必须鸣铃或报警。操作中接近人时,亦应给出断续铃声或警报。
浮式起重机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。对紧急停车信号,不论何人发出,都应立即执行。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,才可以闭合主电源。当电源电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,应由专管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。
浮式起重机闭合主电源前,应使用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。工作中突然断电时,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。在重新工作前,应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都正常。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,当工作结束时,应将起重机锚定住。当风力大于6级时,一般应停止工作,并将起重机锚定住。对于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,当风力大于7级时,应停止工作,并将起重机锚定位。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,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。如存在未消除的故障,应通知接班司机。
浮式起重机查钢丝绳、抓斗等设备的情况及主要联接件的坚固可靠性(如:钢丝绳是否有脱槽现象,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压板、各卷筒的联接螺栓是否有松动等)。对升降、旋转、变幅等动作及其安全装置进行空车操作试验,若无异常情况,方可进行吊装工作。一次起吊货物在离地一米时进行制动,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。
浮式起重机作业中应遵守事项
1.严禁趸船在没有固定牢固的前提下使用。
2.严禁起吊超过额定起重量的货物;以及埋在土中、沉在水中被冻结的重量不明货物;变幅作业时起重量应和变幅角度与起重量曲线图中的起重量相符。
3.起吊货物时,钢丝绳应和地面垂直,严禁使用拖钩的方法起吊。
4.起重机工作时,吊运货物严禁从人头上越过,禁止利用抓斗升降货物中带人。
5.当货物未放到指定位置以前,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。
在吊运大物件时,应注意起升物体的平稳性,货物离地时先作试吊,证明货物吊牢并无其它物品拖拉时,方允许继续起吊。
6.司机在工作中应细心倾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声音,注意机械电器的发热。
7.在工作时不得将卷筒上的钢丝绳全部放松,较小必须留有三圈。